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处文件
学字[2017]号26 签发人:叶玉清
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
紧急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9号预警精神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公示工作,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超过期限的学生资助公示信息
各学院在12月8日前,全面排查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本单位网站上全部撤下。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将公示信息中含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全部删除。
二、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工作
各学院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公示自查自纠,以此次全面排查为契机,建立分级负责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规范,把好事办好。
学生处将对各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处
二O一七年十二月四日